发布单位: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1-09-06
为满足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晋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晋江市博士人才助力产业创新升级“远航计划”的意见》(晋委发〔2018〕6号)和《关于印发《晋江市博士人才助力产业创新升级“远航计划”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委人才〔2019〕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晋江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卫生类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高级职称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晋江市卫生健康局不定期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考核并办理入职手续。招聘岗位招满之前均可报名,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招聘岗位及人数更新信息。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70人,具体招聘岗位类别及名额详见《2021年晋江市卫生类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2021年晋江市卫生类高级职称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晋江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⑦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博士研究生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5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0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可登陆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查询)中“xx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4、报考人员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由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及研究生期间主要课程、研究生期间临床实践岗位、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导师专业等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可申请适当延长,具体延长时间由晋江市卫健局确认,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即不得超过2022年12月31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6、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7、每名报考人员限定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21年晋江市卫生类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优秀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3),发送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至晋江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电子邮箱:jjswjjrsk@163.com),进行预报名。报考人员将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2021年招聘+姓名+应聘岗位”方式命名。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表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咨询电话:0595—85636159、82022788。
(二)现场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地点:晋江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报考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原件、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成绩单和论文)、就业报到证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级职称优秀人才还需提供拟招聘岗位对应专业的卫生类高级职称资格证书。(本硕连读的考生如无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必须提交本硕连读相关证明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能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面试考核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2、交验报名材料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面试考核时间安排及相关考核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于考试前一天携带报名材料(资格初审时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到晋江市卫健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办法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决定拟聘人选。
考核内容:面试主要根据岗位性质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工作能力和在校期间(工作期间)学习和科研成绩、工作表现、现场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官按照面试评分表进行评定后,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得分总和取平均分,计算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考核设置成绩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晋江政务网(www.jinjiang.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各岗位拟招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数。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的组织及要求。体检由晋江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晋江市卫健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医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逾期未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学术规范、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晋江市卫生健康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晋江政务网(www.jinji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相关人才优惠政策按照《关于印发《晋江市博士人才助力产业创新升级“远航计划”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详见附件4)。
(二)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政务网(www.jinjiang.gov.cn)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
(三)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参加现场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八闽健康码”(通过“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其中面试考核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若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晋江市委编办、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17619。
(五)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2、《2021年晋江市卫生类高级职称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3、《2021年晋江市卫生类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优秀人才报名表》
4、《关于印发《晋江市博士人才助力产业创新升级“远航计划”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共晋江市委编办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日
附件下载:
3、《2021年晋江市卫生类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优秀人才报名表》.doc
2、《2021年晋江市卫生类高级职称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文章来源: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