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9-03
按照省市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3日以后出生);
(四)2021年高校毕业生应聘,须在2021年9月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附件1)。新聘用的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执行控制总量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09:00-9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13日11:00-9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9月13日11:00-9月17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laiwu.gov.cn)。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初审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须立即到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下载打印《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1年9月23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9月16日9:00-16: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lwwjrsk@jn.shandong.cn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1、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疗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中医类(B类)、护理类(C类),各类均考一科。医疗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B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医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C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9月25日 14:30-16:30,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3),并做好相关准备。
3、确定面试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上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与网上报名一致的2寸免冠照片2张、《2021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报名登记表》与《2021年应聘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诚信承诺书》(附件2)(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派遣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信;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相关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21年9月3日为截止日期。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按照规定时间及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或网上公告。面试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选。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六、公示及聘用
公示及聘用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控制总量工作人员,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
(一)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四)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0531-76211081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五)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31-7621582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 《2021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
附件2 《2021年应聘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诚信承诺书》
附件3 《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附件1 2021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xls
济南市莱芜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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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