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江阴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9-03
为加强急救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能力,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澄委办〔2018〕65号)文件精神,江阴市急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1年江阴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1年毕业生”,是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
2.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至报名结束前)的;
3.2020年1月1日以后国(境)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同时在报名结束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
上述人员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学历对应专业报考时,视为社会人员,不能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人员不受生源地(指“2021年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2)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分居两地且配偶户籍在江阴、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江阴驻军配偶)的人员。
其他人员均须为无锡市户籍,户籍取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
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专业范围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考生毕业证书所填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一致;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须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市人社部门公章)、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等为依据。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9月16日9 : 00-2021年9月17日15 :30
报名网址:http://www--ecloudexam--com--4326338pd.3pco.ourwebpicvip.com/website/ecloudform/2108301725
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9月16日9 : 00-2021年9月17日16: 00
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9月16日9 : 00-2021年9月18日12 : 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年9月16日9 : 00—2021年9月18日16 : 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9月16日9 : 00-2021年9月18日16 : 00
(二)报考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0—86861209。
缴费标准: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于笔试后退回)。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请详细阅读公告和附件。
2.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主管部门同意,报江阴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已被江阴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时间:网上另行公告。
四、考试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分跟进),不足1:3比例的,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请在面试比例范围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告。
3.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1份(报名系统中打印)。
(2)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学历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户籍证明材料(提供户口簿或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5)夫妻分居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在江阴配偶方的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需提供在江阴父母的户籍证明及身边无子女证明材料(由父母户籍所在社区/村出具,并加盖社区/村公章);符合随军条件的江阴驻军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
(6)报考岗位规定的执业资格证书。
(7)需减免考试费用的特困考生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结婚证、随军批件、资格证书等)需于2021年9月15日前取得。
4.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并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同分而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同分,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由市急救中心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阴卫生健康网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通知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于拟聘公示发布后30日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3年。
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考护理岗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单进行校验,如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市卫生健康委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进行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招聘公告由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知等均在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jiangyin.gov.cn/wsjkw/)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iangyin.gov.cn/rsj/)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10—86861209(卫生健康委)
九、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江阴市纪委监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0291。
附件:2021年江阴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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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江阴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