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发布时间:2021-09-02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成立于1931年,发展至今已有88年历史。现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康复为一体,中西医各临床科室门类齐全、具有鲜明中医特色和中西医医疗优势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既是国内中医医院系统综合实力最强的医院之一,也是省内综合实力最强的医院之一。医院拥有四个院区——湖滨院区、下沙院区和富春院区、城西院区,其中湖滨院区为本部,下沙院区成立于2001年,现已成为杭州东部地区最重要的医院之一,城西院区于2020年底投入使用,富春院区正在建设,预计于2023年启用。医院现有床位2360张(四个院区全部建成后,床位达5000张),高级卫技人员400余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医大师1名,首批全国名中医1名,浙江省国医名师6名,浙江省名中医和国家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近40名。设有50多个临床科室,开设专科专病门诊200个,年门诊量达250余万人次,出院8万人次。医院是首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首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重点建设中医院,首批国家中医药临床区域诊疗中心,也是首批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诊疗协作牵头单位。医院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9个,国家中医药重点专科13个。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本次公开招聘27人,全部为医药技类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1年度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一般均可应聘。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在本单位直接体检并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年龄上限一般按45周岁掌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般按50周岁掌握;应届毕业生年龄仅作参考。
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符合偏好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能谢绝其他人员应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27日15:00期间,登陆浙江省中医院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rs.zjhtcm.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3.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截至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12:00。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
(二)考试
本次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各项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面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各按50%计入面试成绩。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网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以及招聘条件涉及到的其他相关证明。
2.面试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网上另行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
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的,医院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其它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中医院网(http://www.zjhtcm.com,人事信息/在线招聘专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杭州市邮电路54号(邮编:310006)
联系电话:0571-87072881
邮箱:rsk88@126.com
联系人:孙老师、施老师
我们郑重声明: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浙江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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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