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发布单位: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时间:2021-09-02

为做好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1〕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含计划表)》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面试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为免笔试招聘岗位,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需取消、递减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岗位,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确定并做出书面说明,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及岗位变动情况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公告。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3天(第一天面试之前)向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提交《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下列情形的,须按规定取消、递减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

1.无人面试的岗位,须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招聘计划为2人的岗位(岗位代码为:008、009、011、012):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为1人的,须递减招聘计划数为1人后进行等额面试;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为2人的,进行等额面试;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为3人的,按原招聘计划进行差额面试;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达到或超过1:2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3.招聘计划为3人的岗位(岗位代码为:001、002、003、004、005、006、007、010):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为1-2人的,须递减招聘计划数为1-2人后进行等额面试;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为3人的,进行等额面试;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为4-5人的,不递减招聘计划数,按原招聘计划进行差额面试;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达到或超过1:2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出现上述情况的,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确定并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

思政课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006、007、008、009)面试采用结构化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二)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分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三)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的编制须在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和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入闱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由9人组成,在面试开始前从面试考官小组中抽签确定7人组成当前场次面试考官,设主考官1名。其中专业类考官不得少于60%。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面试工作,实行封闭管理直至面试结束。

六、面试时间、地点

由于本次招聘报名人数较多,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面试采取按岗位分批、分三天进行。

第一批:护理学院辅导员(岗位代码:002、003)、临床学院辅导员(岗位代码:004、005);

第二批: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辅导员(岗位代码:001)、药学学辅导员(岗位代码:010);

第三批:思政课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6、007、008、009)、医学技术学院辅导员(岗位代码:011、012);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前3天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在“规定网站”公告。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置面试考场,根据需要设置考务办公室、面试室、候考室、候分室、医务室,同时设置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二)面试室设置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时席、计分席等席位。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资格复审告知书》等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

(七)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面试考场,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1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该岗位面试结束后统一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十四)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考生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按“四舍五入”取舍)。

(二)面试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重新组织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二次面试的方式均采用结构化面试。若第二次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再次组织面试,直至分出面试成绩排名先后。

九、考察、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2021年8月5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含计划表)》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邀请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和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计零分,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此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处理。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0874--3111171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0874--3316131

监督电话:

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874--3330108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9月2日


文章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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