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9-02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集疾病预防控制、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拟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经省卫生健康委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公开招聘在编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具体招聘对象、人数及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9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2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在报考岗位时,凡取得规培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可报考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岗位。在报考岗位时,凡取得规培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岗位时,规培方向须与二级学科方向一致,不一致则不能报考。(如考生拟报考招聘专业要求为“内科学”的硕士学历学位研究生岗位时,其规培方向必须为“内科学”方能报考)。

(八)辅修专业不能作为《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9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专业要求”报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须与“专业要求”一致。

(九)应聘条件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范围见附件2)。

(十)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十一)有吃苦耐劳,勤奋工作的精神。

(十二)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guizhou.gov.cn)、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gzscdc.org)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1年9月2日到2021年9月10日。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操作步骤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并在网上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提交报名申请。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5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9月24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1年9月24日17:00至9月2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报考实际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所有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农村建档立卡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2: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

按照《省直考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免收考试费温馨提示》步骤进行操作。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1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1-86820689。

6.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

(转0<省本级>再转0<人工服务>)。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4日上午 9:30-12:00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6.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gzscdc.org)网站上公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方能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1.确定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3:1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的岗位以及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所有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拟面试人员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gzscdc.org)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在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资格):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需填写《委托书》(附件4)。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1 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位网证明材料各1份,国外、香港、澳门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模板详见附件5),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所要求的提供;

(6)个人简历及自荐信一份。

4.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现场复审时提供材料不符或与所报岗位需求条件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凡属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排名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需在48小时内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4)不能亲自到现场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gzscdc.org)网站公布。

1.面试时间、地点: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2.面试内容:对政治思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现场考评。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得比例计入总成绩。

4.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gzscdc.org)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满分为10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考生进入考场前,需按照《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6)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笔试分数折算为百分制后),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gzscdc.org)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在考察阶段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guizhou.gov.cn)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gzscdc.org)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中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

  (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形成回避关系的,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作出行政或纪律处分。

  (三)工作电话:0851-86820689

  (四)监督电话:0851-86870009

六、未定事宜

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9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2021年应届毕业生范围说明;

3.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4.委托书(请至官网下载);

5.同意报考证明;

6.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9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3-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6 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c

附件2-2021年应届毕业生范围说明.doc

附件1-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9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doc

文章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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