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国卫生人才网发布时间:2021-09-01
国家卫生健康委药具管理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根据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简介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1
1.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
2.负责行政管理事务性工作(含安全管理);
3.参与中心党建宣传、党员教育培训等工作;
4.负责中心公文运转与管理;
5.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协调和安排;
6.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2
1.负责公费医疗费用报销工作;
2.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做好资产清查和盘点工作;
3.负责中心合同管理,监督合同执行;
4.协助做好后勤管理工作;
5.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中共党员优先;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任职条件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1
1.哲学类、管理学类、历史学类专业毕业;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吃苦耐劳、认真踏实、责任心和执行力强;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2
1.会计学、财务管理、统计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资产管理工作;
3.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吃苦耐劳、认真踏实、责任心和执行力强;
5.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应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个人应聘
应聘者请于2021年9月5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wjwyjglzxhr@163.com邮箱。请确保所报信息真实准确,因个人信息瞒报、错报等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按照职位要求与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通过后,应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未通过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聘用
面试和体检通过者,将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提供完善的五险一金,提供同中心在编人员同等的定期体检、节日慰问、团建活动等福利。
(二)工作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
(三)咨询电话:(010)62116622-3142
国家卫生健康委药具管理中心
2021年8月30日
文章来源:中国卫生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