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公告

发布单位: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09-01

根据《2021年度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做好阜阳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测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

二、专业测试方式

本次专业测试采取技能操作考试方式进行。

三、专业测试入围人员

本次专业测试共26名考生入围,具体入围人员见附件1,按抽签决定考试顺序。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

四、领取《技能操作考试通知书》

所有入围专业测试的考生须于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到阜阳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地址: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侨路890号11楼)进行专业测试报名,同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领取《技能操作考试通知书》,签署《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 ),并缴纳专业测试考试费80元(现金)。未按期领取《技能操作考试通知书》,视同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考试资格。

五、专业测试程序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加盖市人社局事业科章的笔试准考证、《技能操作考试通知书》在考试当日上午7:2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接受封闭管理,考试结束后解除封闭管理。至考试当日上午8:00未报到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1.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进行抽签,引导员按照抽签顺序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后,抽签决定技能操作考试项目,主考官宣读考试试题、宣布操作考试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计时;

3.操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操作超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操作;

4.考生操作结束后离开考场,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

5.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技能操作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六、专业测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专业测试考试分数≧60分者,视为专业测试合格。

七、专业测试考官组成

专业测试考官共7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5人。

八、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11日,具体时间详见《技能操作考试通知书》。

2.地点:阜阳市妇幼保健院,具体地址详见《技能操作考试通知书》。

九、专业测试考生守则

1.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

2.按照专业测试考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护理专业考生自备护士鞋)。如有违反者取消其专业测试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考试资格。

3.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技能操作考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专业测试考试。

4.因故不能参加专业测试考试或专业测试考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专业测试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5.专业测试考试期间采取入场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专业测试考试资格。

6.在候考室期间,不准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要离开候考室须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由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专业测试考试资格。

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专业测试考试资格。考试期间,按照试题要求和规定时间进行操作,操作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报告 “操作完毕”。

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考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分数公布之后,离开考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

十、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专业测试考试及有关工作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次专业测试由阜阳市卫生健康委会同阜阳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咨询部门:阜阳市妇幼保健院

咨询电话: 0558-2686801

监督电话: 0558-2118723、2686839

地    址: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侨路890号(15路、72路、73路、75路、103路公交车终点站)

 

附件:

1.阜阳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测试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2.2021年阜阳市妇幼保健院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3.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


附件1:

阜阳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

专业测试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序号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笔试名次

招聘人数

1

0601089

5334060700130

178.8

1

1

2

5334060700129

178.4

2

3

5334060700203

175.8

3

4

0601090

5234060700206

199.3

1

1

5

5234060700204

182.7

2

6

5234060700205

172.7

3

7

0601096

5234060700211

198

1

1

8

5234060700213

192.8

2

9

5234060700214

182.8

3

10

0601098

5434060700219

191.9

1

1

11

5434060700224

188.5

2

12

5434060700301

177.2

3

13

0601099

5534060700303

170.9

1

1

14

5534060700309

170.8

2

15

5534060700310

164.9

3

16

0601100

5234060700313

170.8

1

1

17

0601103

5534060700323

189.7

1

2

18

5534060700407

188.8

2

19

5534060700315

176.8

3

20

5534060700406

173.1

4

21

5534060700328

167

5

22

5534060700314

166.5

6

23

0601104

5534060700418

183.6

1

1

24

5534060700421

181.9

2

25

5534060700419

174

3

26

0601107

5234060700427

161.6

1

1

 

 

 

附件2:

2021年阜阳市妇幼保健院

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本人没有被诊断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本人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

3.本人过去14天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入境来皖(回皖)人员有密切接触史;

4.本人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5.本人目前没有发烧、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2021年  月  日

 

附件3: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报名时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考生应在考试日前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报考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

3.考试日前,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5.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与考试机构联系后,可于考试当天直接前往指定考点,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核验后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6.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7.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8.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9.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10.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11.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文章来源: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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