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宁德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9-01
我站因工作需要,现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生;经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同意离职的各类在职人员。
2.招聘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在校或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学历、专业等条件,具体如下:
岗位 名称 | 需求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周岁) | 面向 地区 | 其他 |
献血 服务岗 | 1人 | 专科及以上 | 护理(学)类 临床医学 医学检验 | 30周岁以下 | 福建省 | 非应届毕业生要求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
三、招聘流程
1.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宁德市卫健委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方式。请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并有意向的人员于2021年9月10日前到向宁德市中心血站办公室报名,并提交报名表(按照附件填写,并粘贴1寸彩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单位工作证明(非2020届毕业生提供)、及各类在校或单位所获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或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1831157@qq.com)。
3.考试考核。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报考者按照规定参加考试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体检。意向录用人员按照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5.办理录用手续。体检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3-2888528 联系人:吴老师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山西路7号
宁德市中心血站四楼办公室
邮 编:352100 传 真:0593-2838766
附件: 宁德市中心血站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宁德市中心血站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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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