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州市第三医院发布时间:2021-08-31
根据《2021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协议人员方案(七)》的有关精神,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1.时间:2021年9月3日(周五)下午14:00-15:00,其中21055骨伤科治疗师岗位报名人员需要参加技能考核,请于9月3日下午14:30之前资格复审完毕。
2.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七楼人力资源科办公室。
3.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核对,复印件需要提交):
(1)《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1055骨伤科治疗师岗位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前七天内的核酸检测纸质报告;
(6)《2021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2)
(7)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医院人力资源科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
三、考核安排
(一)技能考核
21055骨伤科治疗师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要参加技能考核,请于9月3日下午14:30之前资格复审完毕,14:40在医院人力资源科办公室进行技能考核签到,迟到超过15分钟,即14:45未到达现场的,视为放弃应聘。
(二)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2021年9月3日(周五)下午16:00
请入围面试考生15:30前到医院人力资源科办公室进行签到,迟到超过15分钟,即15:45未到达现场的,视为放弃应聘。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注意事项:
(1)请入围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带身份证原件者不得参加考核,视为放弃应聘。
(2)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请自备信封用以封装手机等通讯设备。
(3)面试过程中如发现使用或未将通讯设备关闭等行为则视为作弊,取消应聘资格。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进入考场一律核验身份(有效身份证件),出示“福建八闽健康码”。
2.本次考试考生,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须为考前7天内。未按规定提交核酸检测报告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或所提交的核酸检测报告不符合日期要求的,均不得进入考场;考生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福建八闽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考场。其他情形的,根据考生提交的相关信息、现场检测的体温等进行健康评估,并进行相应处置。
3.考生入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聚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场,避免聚集。
4.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摘除口罩外,所有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联系电话:0591-62099352(人力资源科)
附: 1.资格复审暨面试人员名单
2.2021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附件2:2021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招聘考试考省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1).docx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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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福州市第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