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济南市中心医院发布时间:2021-08-26
济南市中心医院是山东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山东大学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两家高校的非隶属附属医院。自建院之初就是山东医学院三大教学医院之一。医院现为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济南临床学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际SOS合作医院、市国际医疗保健中心、住院医师国家规范化培训基地等,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二个院士工作站。
医院分为中心院区和东院区,占地面积320亩。医院拥有高端PET-CT,3.0T核磁共振,双源CT,DSA,直线加速器,高端彩超等高端医疗设备。拥有全省规模最大的血液透析中心,国内一流的基础和临床实验室。医院现有编制床位2800张,年门诊量145万余人次,出院人数7.6万人次。医院现有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10人,省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医院拥有博士生导师 22人、硕士生导师93人,山东大学聘任教授19人。医院设有业务科室一级39个,二级48个,三级4个,其中: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临床重点专科14个。
医院东院区将于2022年上半年启用,东院区规划建设用地约217.33亩,总建筑面积约35.22万平方米,为进一步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东院区发展需要,按照国家、省和我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济南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应聘人员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需要在2021年8月26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等。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考察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济南市中心医院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3人,具体情况详见《济南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见附件)。新聘用的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前往济南市中心医院9号楼4楼人力资源部423房间报名,医院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6日8:30—9月8日17:00。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提交所有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按照以下顺序放入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报名现场提交。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第一学历、中间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有效期内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3.《济南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控制总量)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
5.岗位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面试。
四、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每组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70分(含),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等具体事宜另行通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济南市中心医院网站(www.zxyy.cn)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济南市中心医院组织,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除特殊情况经医院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考察由济南市中心医院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中心医院网站(www.zxyy.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应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它
本次招聘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中心医院网站(www.zxyy.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同时保持手机畅通。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济南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1-55865207,0531-55865213,18100397610。
济南市中心医院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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