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8-26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笔试工作,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即将启动,考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请各位考生于2021年9月22日至24日期间到南区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为确保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备考及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时刻关注本人“安康码”状况,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示“安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并交验纸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安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考试前14天内“通信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安徽省以外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安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
2.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当天除须本人“安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
3.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须凭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显示阴性证明的健康码,考场要上交纸质)、考前7天内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4.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安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为绿码外,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显示阴性证明的健康码,考场要上交纸质),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核酸检测和影像学检查有一定时间周期,请注意提前预约,以免错过考试时间。须在考前完成相关医学检测检查的考生,如无法提供相应材料,不得参加考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安康码”和“通信行程卡”绿码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考前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显示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
4.考试前14天内“通信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安徽省以外旅居史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显示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但不能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显示阴性证明的健康码)和考前7天内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报告的;
5.考试当天本人“安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不能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显示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
四、等候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检测。考前及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五、考生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并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1,需自行打印)。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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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