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单位: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发布时间:2021-08-26

一、招聘单位简介

医院成立于1991年1月,院长由中国工程院院士谢立信教授担任,是集科研、教学、医疗、防盲和视光产业于一体的国内知名眼科专业机构,隶属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医院是国家卫健委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单位、教育部国家重点学科联合建设单位、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以及CFDA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在《全国最佳医院专科声誉榜》、《中国医院科技影响力排行榜》上,医院多年位列全国眼科前十位、山东榜首,先后三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两获省科技进步最高奖。目前,医院还是省市两级干部保健医院、山东省眼科临床医学中心、山东省眼科学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重点专病专科医院。

医院设角膜与外眼病科病科、白内障科眼底病内科眼底病外科青光眼科角膜屈光科斜视与小儿眼科眼视光学和角膜接触镜科8个亚专科,其中9位学术带头人为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学组专家委员,在感染性角膜病、复杂性角膜移植、儿童先天性白内障的诊治方面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拥有先进的全飞秒激光治疗仪、准分子激光治疗仪、超声乳化仪、玻璃体切割系统等尖端眼科诊疗设备,临床诊疗能力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年门(急)诊量超过40万人次,每年完成各类手术量3万余台。

医院科研特色突出,拥有细胞生物学研究室等10个研究室平台,形成了以院士领军,院士有效候选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山东省突贡专家、山东省医学领军人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眼科学及相关专业博士、硕士组成的专业技术人才团队。近三年获得国家、省部级等各级课题资助79项,科研经费合计10764万元;发表学术论文211篇,其中SCI收录134篇;出版专著、译著14部;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5项,转让2项。

近年来,医院先后在在青岛市李沧区开设了“北部院区”,在半岛地区牵头成立了“山东半岛地区眼科医联体”,完成了“红岛院区”的主体建设,并进一步成立了“青岛眼科医院医疗集团”,逐步扩大了医疗网络的覆盖范围,实现优质医疗、科研资源对山东半岛地区的覆盖。2019年,医院上级主管部门整合成立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医院第一名称更改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2020年,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与青岛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青岛市高新区合作共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青岛眼科研究院(简称“眼科研究院”),研究院建成后,将整合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教学资源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的科研、教学、医疗优势,广泛开展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特色医疗、科研及成果转化以及学科建设,打造国家级眼科医学科研、教学、培训和眼科工程技术转化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岗位人员共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http://www.sdfmu.edu.cn)及我单位网站(https://www.sdeyei-h.edu)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各招聘单位岗位对应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9:00-17:00。

2.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按照规定在报名时间内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初审有关工作。初审工作完成后,各招聘单位统计需要取消或核减的岗位,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公布需要取消或核减的岗位情况。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3.其它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原件;4. 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按招聘岗位组织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各招聘单位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http://www.sdfmu.edu.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胥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880190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5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

附件2: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文章来源: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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