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嘉兴市第二医院发布时间:2021-08-26
根据2021年8月13日发布的《嘉兴市第二医院公开招聘2021年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二)》规定,按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见附件1,请再次确认本人应聘岗位及该岗位应聘条件。如果在2021年8月20日前通过邮寄(快递)报名并符合条件的人员未在名单内,请在2021年8月26日下午17:00之前与我们联系,我们将进行核查。现将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按照公告要求,报名确认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故放药师岗位需进行笔试,其他岗位将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8月31日上午8:00,嘉兴市第二医院(嘉兴市环城北路1518号)行政楼7楼4号会议室。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8月31日下午12:00报到,嘉兴市第二医院行政楼7楼4号会议室。
3.参加考试时历届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推荐表、成绩单原件。
4.填写《个人健康承诺表》(请提前下载填写,手工签名),由工作人员当场核验并收取,如果有“是”的情况,主动向工作人员汇报。
5.其他说明: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视作放弃。
二、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
(一)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参加考试
1.考生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为绿色,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可参加考试。
2.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嘉兴市第二医院组织人事部(0573-82151108)报告。除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二)有以下情形的,将影响参加考试
1.按以上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无法提供的,不得参加考试。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3.入场时“健康码”为绿码但测量体温37.3℃以上的,或考试中出现相关症状影响他人考试的,受控安排到特殊考场考试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4.“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三)其他要求
1.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带口罩。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3.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通知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通知。
附件1: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
附件2:《个人健康承诺表》
嘉兴市第二医院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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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嘉兴市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