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8-24
按照《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的要求,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2021年9月3日上午8:30—12:00。
二、面试地点: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3号楼3楼(湘潭市岳塘区板塘铺板马路20号)。
三、入场时间和考生集中抽签处地点:
考生9月3日上午7:50入场,8:10开始集中抽签。候考室设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3号楼3楼。8:3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面试考生名单: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曾浪 | 430***********8921 | 阙海阳 | 432***********3160 | ||
方灿 | 430***********0528 | 盛嘉仪 | 430***********2740 | ||
符青青 | 433***********9643 | 肖喜志 | 430***********6421 | ||
李果 | 431***********7021 | 谢怡欣 | 430***********0028 | ||
李佳滢 | 430***********0560 | 易楚 | 430***********362X | ||
刘龙辉 | 430***********5025 | 张玲玉 | 430***********1722 | ||
刘茜 | 430***********8629 | 钟杉 | 431***********5027 | ||
罗楚 | 430***********0028 | 周陵 | 431***********7845 | ||
孟云阳 | 432***********3426 | 朱贝卡 | 431***********1025 |
五、疫情防控
1. 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2.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考生在往返考点和面试期间做好自我防护,并全程佩戴口罩,按照考试引导指示牌凭有效身份证进入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面试签到处,接受体温测量、健康询问、查验电子健康码、行程码。体温异常(高于37.3℃)考生,由考点疫情防控人员安排到临时隔离点进行专业检查和诊断,经鉴定后符合参考条件的考生安排在最后一位参加面试。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 面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相关纪律(见附件)。
3. 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处理。
4. 网上报名的考生在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附件:面试考生须知。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8月24日
附件:
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考生集中抽签处。超过时间仍未到达规定地点的,按弃权处理。未携带有效身份证的,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应遵守考场封闭管理规定。进入考点即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智能穿戴设备并交相关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取回,离开考场才能开启。
3.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考生不得交换抽签顺序号,不得向他人透露抽签顺序号信息。
4.考生应服从统一管理,文明候考。不大声喧哗,不在场内抽烟,不擅自离开候考室,特殊情况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
5.考生应遵守面试纪律,文明应考。不携带任何物品、不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面试考场。面试过程中,不在题签上做任何标记。
6.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或损毁面试题签。到指定地点等候本人面试成绩,须保持安静,不得泄露面试试题信息。得到成绩后须立即离场,不在考点内逗留。
7、不得做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事情。
以上规定,如果违反,视情节轻重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宣布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文章来源: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