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8-24
根据相关规定,我院将对2021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已通过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请于2021年8月25日16:00之前前往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需携带下列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健康承诺书、1寸个人免冠证件照2张。逾时未进行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2、请手机下载“通信行程卡”APP,审核材料时需看行程。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8月26日上午09:00开始
地点: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镇江市润州区戴家门300号〕二楼会议室,具体详见准考证。
三、特别说明:按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认真做好相关准备。
1、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外,应全程佩戴;其中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考试当天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禁止进入考场,并配合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考试当天请所有考生签署《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报及承诺书》带至考场;
4.考试当天签到时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体温异常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或集中隔离期未满、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复阳期、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四、人事科咨询电话:0511-80578871 杨老师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8月24日
文章来源: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