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8-24
按照石家庄市2021年度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拟开展体检、面试等工作,现就有关安排告知如下:
一、体检安排
(一)体检人员
已参加7月31日、8月1日面试且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分组及编号
体检时间:9月1日、9月2日
分组及编号:8月26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进入“考生报名”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而后选择“石家庄市2021年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查询体检具体时间、分组及编号。
(三)体检地点
中国海关大厦东侧入口(正定县阳光路39号石家庄传媒大厦路西)。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1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收取,请考生自备足量现金(包括适量零钱)。
2.考生务必牢记体检时间和分组,体检当天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把握好提前量。
3.考生须认真阅读《石家庄市2021年度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面试、体检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体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间距。
3.体检前不要饮酒,保持作息规律,体检当天早晨要空腹,不要用餐、饮水。
4.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怀孕初期的考生须携带围产手册或相关医学证明。
6.考生须做完所有体检项目,经体检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五)体检结果
通过体检的考生自动进入考察环节,体检结果不再另行通知;需要复查的考生,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本人。体检、考察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员
原定于8月2日、7日、8日参加面试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及分组
面试时间及分组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的考生于9月1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地点
石家庄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鹿泉区山前大道618号)。
(四)面试内容、方式
教育类面试包括说课与答辩两个环节,其中,说课占70%,答辩占30%。说课不使用多媒体,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板书技能、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现场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主要测评应试者的分析、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时间不超过3分钟。
卫生类、会计类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报考岗位匹配性等,时间不超过8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面试分组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安排在同一场次同一面试组。对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排名,采取“蛇型分组法”拆分为两个或多个面试组场,并将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合理均分到每个组场。面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场进行组内排序,每个组场分别按照拆分后的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上午入闱的考生,经抽签安排到下午面试的,由考场保障午餐。
(六)面试流程
1.候考。考生按时到达考点,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签。考生按照面试分组及报考科目进行面试顺序抽签。考生务必牢记面试序号。
3.备考与面试。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照抽签序号面试。教育类考生先进入备考室备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而后进入面试室参加面试;卫生类、会计类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室参加面试。
4.离场。考生完成面试后,应立即离开封闭区域,不得在考场区域逗留。
5.公布成绩。①面试期间,原则上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公布地点在考点入口处。如下午面试人数较多,分两次公布下午面试成绩,第一次在17:00,第二次在当天面试结束后。②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个人账号后,须阅读《石家庄市2021年度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面试须知》、《石家庄市2021年度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面试、体检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而后方可打印面试通知单。
2.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3.考生必须带齐个人健康承诺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候考室。
4.严禁将手机及其它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带至候考室、面试室。面试时不准着制式服装,全程佩戴口罩(面试时可摘下口罩)。
5.考生按时入闱、候考,迟到10分钟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进入候考室,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准大声喧哗、不准随意出入。
7.进入面试室,考生只允许报自己的面试组别和抽签序号,不得透露姓名或其他涉及本人身份的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8.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9.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10.考生须提前熟悉面试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谨防当天因交通拥堵、恶劣天气等情况影响面试。
11.面试通知单打印后,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311-89631762,89631753。
附件:石家庄市2021年度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面试、体检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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