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1-08-24
根据《2021年湘潭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现将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2021年 8 月 26日(星期四 )上午进行。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服从统一安排,按时参加体检。
集合时间:2021年 8 月 26 日上午07:30。
二、集合地点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一楼。
三、体检对象
体检名单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个人健康承诺书按时参加体检。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5.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考生带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8.考生请佩戴好口罩,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体检对象须知
附件3: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4:个人健康承诺书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8月23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湘潭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