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保康县人事考试网发布时间:2021-08-2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省人社厅《关于保康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鄂人社函〔2017〕837号)要求,为着力解决我县教育、卫生、农业技术等单位事业发展人才紧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襄阳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现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7名。
具体条件和岗位人数见附表《2021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第二批)》(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六号)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招聘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我县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8.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及传染病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相关招聘条件要求
(一)年龄要求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如年龄限制在30周岁及以下,那么计算时间应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属于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其年龄设定在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其年龄设定在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一本、二本学历的其年龄设定在30周岁及以下。招聘单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单位要求为准。
(二)各类证件要求
岗位所需证件、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学历要求
本科学历以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各省(市、自治区)录取时的学校批次而确定本科学历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相关岗位。所有招聘岗位不接受第二学位报考。
(四)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以《湖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确定。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拟定《2021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方案》,报襄阳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通过保康县政府门户网站、襄阳市人事考试网、保康人事考试网公开发布《2021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二批)》(以下简称《专项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00至8月25日17:00。
2.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资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QQ邮箱(1340187911 @qq.com):①《2021年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书;④学位证书;⑤教育部学历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国外学历学位)。上述资料按以上顺序扫描生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统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
3.考生报名后,实名加入“2021年保康县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群”,QQ群号为541416226,加群后请备注:岗位代码+姓名。
(三)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后,由县招聘急需紧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方可参加面试。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免收考试费。
(四)招聘形式
采取集中面试方式招聘。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组织在我县集中面试,择优聘用。
特别提醒:凡报考我县本次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的考生须签定参加考试诚信承诺书,对报名审核通过不参加考试人员将影响其个人人事考试信用。
(五)面试办法
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而确定,适时安排面试工作。
1.内容和形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讲课方式;融媒体中心节目主持人岗位采取模拟主持、试播试镜等方式;其它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主要内容是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道德素养、语言表达、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2.开考比例。本次专项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之比超过1:10,该岗位将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同时面试开考比例为1:10,未达到1:10比例岗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相关岗位是否组织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对低于75分的,不纳入考察范围。
3.成绩计算。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不组织笔试的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组织笔试、面试的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面试成绩作为确定考察人选依据,考察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数及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最终以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
2.资格复审。考察前,保康县人社局在保康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考察人名单,被考察人须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档案等证件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正式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被考察资格。因取消考察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考察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择优递补。
3.考察办法。考察工作在保康县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备所报考岗位的实际专业能力和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审。考察中,对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或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的该岗位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递补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八)公示、聘用
1.公示。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保康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属实确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该考生所报考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择优进行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按照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纳入事业编制、人事计划管理范围。同时,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根据保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保康县支持人才发展十条意见》(保人才通〔2021〕2号)精神,2021年公开专项招聘的急需紧缺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最低服务协议。五年服务期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五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保康工作的,按照服务期内的生活补助标准,延续发放五年。
(一)工资待遇
公开专项招聘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统一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二)安家补助
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全日制一类本科生(或部分紧缺医疗卫生专业二类本科生),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2万元、5万元安家费补贴。安家补助分五年支付。
(三)生活补助
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全日制一类本科生(或部分紧缺医疗卫生专业二类本科生),每月分别发放4000元、25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生活补助连续发放5年。
(四)住房安排
为有住房需求的提供人才公寓。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提供一套6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全日制一类本科生(或部分紧缺医疗卫生专业二类本科生)两人合住一套不低于6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对自行租住房屋的,在五年服务期内按标准给予租房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人每年补贴8000元,全日制一类本科生(或部分紧缺医疗卫生专业二类本科生)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用人单位有空余住房的优先予以安排。
(五)岗位聘用
对本次专项招聘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到相应的岗位等级。其中: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聘用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硕士研究生直接聘用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聘用到七级职员等级,硕士研究生直接聘用到八级职员等级。
(六)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
引进人才配偶属于县外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若本人申请调动到县内工作的,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即时办理;配偶、子女要求落户保康的,由公安部门直接办理落户手续;子女愿意到保康入学的,由教育部门协调入学。
(七)其他待遇
引进的人才,服务期五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比照转正定级人员确定工资待遇。在五年服务期内,可以在本县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参加本县公务员职位考录;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在年度考核评优、职务职级或职称晋升、参加各类培训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在服务期内,调动或考录到本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继续享受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五年服务期内中途离职或调离保康县的,按实际服务期限支付安家费、生活补助、租房补贴。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参加面试时有考前28天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须提供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凡是有上述情况和考前3日有发热等症状者,须提前主动向保康县人事考试院报告。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联系电话0710—5990023,15608677345。
七、其它
有关成绩公布、工作通知等事项均通过保康县人事考试网(http:// www.bkrsksw.org.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该网站。
八、联系人及电话
县人社局:0710—5990023
联系人: 陈可春 15608677345
附件:1、2021年保康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第二批).xls;
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保康县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