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1-08-20

因工作需要,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康复技术人员1名,儿保科工作人员2名,医助2名,超声辅助工1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具体各岗位要求条件:

(1)康复技术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康复治疗学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2)儿保科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原则上要求身高155CM以上。
    (3)医助: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女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有医学背景人员优先。
    (4)超声辅助工: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女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自2021年8月20日起到2021年8月27日17时止(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八字桥直街169号2号楼426室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75-85206822。

3.考试:采用综合测试形式。

4.体检: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医院与应聘人员首次签订五年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6.薪酬: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编外合同用工有关管理规定,严守人事纪律。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8月20日


文章来源: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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