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烟台市北海医院发布时间:2021-08-18
按照《2021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教育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规定,现将我院2021年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中的研究生学历岗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笔试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1年9月2日上午08:00-11:30
(二)地点:烟台市北海医院政工科(门诊楼四楼)
(三)要求:
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简章》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备齐审查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
(1)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3)笔试准考证;
(4)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省内、省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省外毕业生提供);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提供);
(8)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9)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
(10)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
(11)其他相关材料,如: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交:
(1)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3)笔试准考证;
(4)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具体要求详见《公告》);
(8)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
(9)其他相关材料,如: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到烟台市北海医院政工科(门诊楼四楼)。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资格审查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根据防疫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条件,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烟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资格审查前14天起,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二)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佩戴防护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点。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审查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三)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审查,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以相应的《简章》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咨询电话: 0535-8549578(烟台市北海医院)。
附件1: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烟台市北海医院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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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烟台市北海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