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单位:晋中市卫计委发布时间:2021-08-17

根据《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21年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晋中市政府南区2号楼205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笔试准考证2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报考职位要求对应的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可否按时毕业,有学位要求的还应说明获得学位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学位网打印);

5、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

7、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及档案存放证明。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生岗位的,还需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及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9、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0、岗位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注册的还须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具有执业护士资格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需与招聘单位联系并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的申明,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咨询电话:0354-2638533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3.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5.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5疫情防控注意事项(1).docx

附件3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1).docx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1).docx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x

附件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1).docx

文章来源:晋中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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