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元市中心医院发布时间:2021-08-1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广元市中心医院《员额制工作人员招聘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岗位工作人员补充到医院收费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广元市中心医院2021年8月工勤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且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广元市中心医院2021年8月工勤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下午15:00。
2、报名地点:医院行政楼6楼组织科612室
报名电话:0839-3283275
3、报名资料:考生在医院网站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附件3《广元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打印后粘贴近期两寸彩色证件照(不限底色),同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4、资格审查:由人力资源科会同组织科负责,院纪委监督审查。
四、考试工作
时间:2021年8月21日(星期六)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计算机能力测试+面试+试岗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其中面试总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成绩公布
考试考核成绩自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医院网站公告。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由医院人力资源科组织,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的项目和标准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到报考岗位进行试岗,试岗结束,考核合格人员在医院网站上进行录用前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流程签订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八、待遇
一经录用,和医院同类工勤人员同工同酬,享受同等待遇。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过程及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医院纪委:0839-3231020。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医院人力资源科,电话:0839-3228455, 联系人:谢老师,QQ:619593781。
附件1:广元市中心医院简介.docx
附件2:广元市中心医院2021年8月工勤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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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元市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