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8-13
根据《2021年湘潭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2021年8月 17日(星期二)上午进行。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服从统一安排,按时参加体检。
集合时间:2021年8月 17日(星期二)早上7:30。
二、集合地点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1号楼1楼门诊大厅。
三、体检对象
体检名单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报名表)、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5、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考生带本人免冠一寸彩照1张。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根据物价部门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8、考生请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提示(见附件3),体检当日佩戴好口罩,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
2. 体检对象须知
3.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告知书
4、疫情防控承诺书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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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