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广西省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单位:柳北区卫生健康局发布时间:2021-08-10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议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5〕34号)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7名。

    一、招聘岗位

    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度柳州市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态度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六)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岗位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七)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工作期间,将按照《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本次招聘活动。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前应自备口罩,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广西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定向招聘或降低招聘条件聘用,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

    在2021年8月9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8月9日为截止日期,

    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8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柳州市柳北区行政中心12楼1218室柳北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柳州市胜利路12-8号)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并附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有关证明等。请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后退回原件。

    2.资格审查:实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3.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柳北区卫生健康局通知报考人员领取。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精神,本次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不举行笔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1.面试的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后10天内提供,未能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招聘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考场同类岗位面试平均分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否则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3.面试的组织:面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工作由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分处理。

    4.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佩戴口罩、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由工作人员核验个人健康绿码或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上交全部通讯工具后进入候考室签到,等待工作人员向报考人员宣读面试纪律,并组织考生抽签。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17:00前在面试区域公告栏公布。

    6.以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

    (三)调剂

    面试结束确定所招聘岗位考核人选后,如存在因生源不足而未按招聘计划开考以及开考后无确定考核人选的岗位,在征求考生和招聘单位同意调剂的前提下,柳北区卫生健康局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进行调剂,并提出调剂方案,经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面试成绩顺位调剂考生到招聘条件要求一致的岗位,以1:1的比例列入未开考岗位及无确定考核人选岗位的预备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考核人选。

    (四)考核

    1.考核时间: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21年9月底完成。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确定为考核人选。

    2.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柳北区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结果要告知本人。

    (五)体检

    1.体检工作原则上在2021年10月底完成。

    2.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组织,由柳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到具备三级甲等资质的综合医院进行。

    3.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4.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柳北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柳北区卫生健康局批准后进行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5.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柳北区柳北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6.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六)人员聘用

    1.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柳北区政府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能聘用的,可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2.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柳北区卫生健康局审核,报柳北区委编委会备案后,再报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四、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简章由柳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2-2517011

    2.监督电话:0772-2517010

 

附件:

1.2021年度柳州市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1年度柳州市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柳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2:2021年度柳州市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1:2021年度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文章来源:柳北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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