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公告

发布单位: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1-08-09

2021年盘锦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已经完成,现将笔试考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笔试考试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岗位标准和专业要求,侧重专业知识。

(三)委托第三方出题、统一政策、统一标准。

二、笔试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2021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地点:盘锦高级技工学校(原盘锦市石油化工技工学校)。

(三)学校地址及乘车路线: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三厂),兴隆台区乘5路、18路,双台子区乘2路公交车,“盘锦高级技工学校”站下车,路北即是。

三、参加笔试考试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及岗位要求条件,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盘锦市妇幼保健院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了初步审查,确认了参加笔试考试人员名单(见附件)。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面试和应聘资格,然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四、笔试考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和地点

(一)领取时间:2021年8月9日-8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领取地点:盘锦市妇幼保健院五楼组织人事科 (中心街10号)。

注意: 考生笔试准考证是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必备证件,考生须妥善保管。

五、其他要求

(一)参加笔试考试均需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任何证件均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可靠,对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作废;已被录取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同时追究其给单位造成的损失;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四)考生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必要的文具(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外,禁止携带其他物品入场;禁止将试卷及答案传出考场。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如移动电话、计时器、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以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场。

(五)考生须自觉做好疫情期间的个人防护,戴口罩,出示行程码,所有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

咨询电话:0427—2810836

附件:盘锦市妇幼保健院社招笔试人员名单.xlsx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盘锦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8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盘锦市妇幼保健院社招笔试人员名单.xlsx

文章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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