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发布时间:2021-08-08
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2021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陕卫办科教函【2021】204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度宝鸡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次招录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录对象
1.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首次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未被录取人员。
2.第一批次已被录取的人员不能进行二次报名。
二、 报名人员类型:
1.单位人:基地外医疗机构委派的人员。
2.社会人: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3.基地人:基地本单位人员。
三、招录安排:
1.网报时间:
8月7日08:00-8月13日24:00请符合二次报名条件的人员登录“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培系统”填报相关报名信息。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请根据各中医住培基地第二次招录计划(见附件1)选择报名。
2.网上和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8月1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鸡市中医医院科教科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43号宝鸡市中医医院北院区2号楼213室)
3.现场审核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1)2021年度陕西省住培报名表(住培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单位委派人员需持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须加盖县卫生健康局公章或所在单位公章并签字。
(2)已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
(3)本人身份证。
(4)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5)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单位人提供委派单位收入证明。
4.招录考核与录取
我院拟于8月17日进行招录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现场审核时通知。我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拟招收对象所报专业采取理论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招录考试。
四、待遇及生活保障
1、参培学员有关薪酬待遇:每月由科教科对培训对象考核合格后,制表建档,财务科发放;
2、参培学员补助:
(1)国家及省级补助:不少于2350元/月/人(具体补助金额按照国家及陕西省当年发放要求执行);
(2)基地补助:基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学员类别、专业、培训年限、执业医师注册等情况发放基地补助,具体视培训对象当月工作完成考核情况而定。
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国家卫健委规定顺延培训时间,延长期内不再享受基地发放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培训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4、住宿:基地为外地住培学员提供统一免费住宿。
5、就餐:医院职工餐厅向住培学员开放;基地为住培学员办理职工餐厅就餐卡,并每月给予100元就餐补助。
6、工作服:基地为住培学员免费提供工作服4件。
7、图书馆:医院图书馆阅览室、期刊室、电子阅览室免费向住培学员开放。
8、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免费向住培学员开放。
五、其他说明事项
1.请拟二次申报人员严格遵守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首次已录取人员(见附件2)不能进行二次报名。二次申报人员更换拟培训专业的单位人,需取得委派单位同意。
2.如遇国家、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及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调整,各住培学员及委派单位应服从新政策或新制度。
3.已经参加过国家住培并取得住培证者,若再次报名参加住培,不再享受中央及省级培训补助经费,培训相关经费自理。
4.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务必如实填写人员类型等个人资料,在培训招录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报名和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培。对弄虚作假以及未严格履行审核责任的单位和培训基地,将减少下一年度招收计划并严肃问责,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撤销相应资格(质),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5.报名者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6.凡是被录取但不按要求报到且未办理任何放弃培训手续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再报考。
六、疫情防控
1.报考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监测,从进入医院至离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招录考试。
2.近14天内有去往宝鸡外其他省市以及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返回的人员请提前报备。
3.具有发热、乏力、喉咙痛、流鼻涕、眼睛红、身体酸痛、红疹皮疹、意识模糊、腹泻腹痛、嗅觉味觉丧失等相关表现的人员请提前报备。
七、其他说明事项
1.被录取学员参加住培期间,可申请陕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2.如遇国家、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及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调整,各住培学员及委派单位应服从新政策或新制度。
3. 已经参加过国家住培并取得住培证者,若再次报名参加住培,不再享受中央及省级培训补助经费,培训相关经费自理。
4.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务必如实填写人员类型等个人资料,在培训招录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报名、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培。对弄虚作假以及未严格履行审核责任的单位和培训基地,将严肃问责,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撤销相应资格(质),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等处罚。
5. 报名者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6. 凡是被录取但不按要求报到且未办理任何放弃培训的手续者,三年内不得再报考。
八、联系方式
地址:宝鸡市中医医院科教科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43号宝鸡市中医医院北院区2号楼213室)
联系人:杨和
联系电话:0917-3662915 15191726633
文章来源: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