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平原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8-06
根据《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过考察,定于2021年8月9日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集合时间:2021年8月9日 上午8:00
集合地点: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查体中心(门诊楼5楼查体中心)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390元/人
三、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査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加盖公章。
4.本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査,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査,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子宫刮片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査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査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査、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何淑玲
电话:0534-4258211
邮箱:xyyzgk2010@163.com
附件: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第二批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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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平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