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汕头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单位: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1-08-05

根据《汕头市企事业单位 2021 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结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 139 号令)等有关规定,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 8 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专科(二级甲等)医院。医院宗旨是: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业务范围是:承担妇女儿童保健、预防、医疗,信息统计及业务指导。医院共有编制数 204 ,目前有二个院区:

    1 、中平院区(老院区)

    设有住院部和门诊部,院内门诊部设妇产科、儿科、内科、乳房科、外科理疗科、口腔科、耳鼻喉科和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婚姻保健(婚检)、遗传咨询、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筛查中心、发热门诊以及放射科、检验科、功能检查科等 20 多个临床、保健和医技科室,住院部设置病床 120 张,设有儿内科、新生儿科、产科、外妇科。 2015 年医院门诊、住院启动电子病历系统,实施电子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医院拥有一支健全的专业技术队伍,中高级职称人数占全体职工总数的 55% 以上。

    2 、新建新院区(三级甲等)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选址于龙湖区龙江路与珠峰北路交界西南侧,规划占地 70 亩,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的新院区,可容纳病床 900 张,按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建设,专业设置围绕妇女和儿童服务对象进行配套,一、二级科室共计 50 多个专业。目前项目主体结构顺利封顶,预计2021年底竣工。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

    除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外,硕士研究生年龄 35 周岁以下。 35 周岁以下指 1985 年 10 月 31 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2021 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xls 》(附件 1 );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在读的非 2022 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汕头市市属、区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福利待遇、培养管理措施

    按照《汕头市企事业单位 2021 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执行。

    五、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 .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邮箱: bjy88547272@163.com

    现场报名地址:汕头市中平街 15 号 608 院办公室

    电话: 0754-88547272 。

    2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

    ( 1 )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 2021 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 2 )(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 2 )本人有效身份证;

    ( 3 )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 4 ) 2022 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

    ( 5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

    3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4 .资格初审: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5 .注意事项

    ( 1 )应聘人员须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属 2022 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 2 )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 2021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 3 )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 2021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 “ 部分 ” 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

    岗位表中的 “ 专业 ” 要求为 “ 专业大类 ” 的(即《广东省 2021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 2 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 “ 专业大类 ” 所含 “ 学科 ” (即代码为 4 位数)或 “ 具体专业 ” (即代码为 6 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 “ 经济学( A02 ) ” ,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 “ 理论经济学( A0201 ) ” 或具体专业 “ 西方经济学( A020104 ) ” 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 “ 专业 ” 要求为 “ 学科 ” 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 “ 学科 ” 所含 “ 具体专业 ” 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 “ 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A120202 ) ” ,某岗位设置为 “ 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 A120202 ) ” ,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 2021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招聘方式和时间

    1 .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直接面试工作由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具体实施。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面试全程录音或录像。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将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2 . 面试时间: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3 .资格复审。采取线下面试的,面试前,汕头市妇幼保健院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齐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采取线上面试的,资格复审在体检前或考察环节进行。

    4 .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或考核)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总分 60% 。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并于面试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面试加考核或直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将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 2010 〕 382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发布。

    体检费用由汕头市妇幼保健院负责。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发布考察公告 。考察工作由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妇幼保健院成立考察 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 2010 〕 276 号)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 2014 〕 9 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由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党总支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官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示 7 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汕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 5 年(含试用期)。

    (八)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 30 日内。

    1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 .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 .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 .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二)面试合格入围或递补体检人选,应在发布面试合格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体检,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同意后,可推迟体检。

    (三)获聘人员应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同意后,可推迟入职时间。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如本人愿意可先到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实习,并按规定发放实习补助。

    (四)引进对象须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 5 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的纪检监察职能科室实施监督,汕头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

    (六)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七)招聘过程中,请考生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电话: 0754-88547272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监督部门、电话:

    0754-88547979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部门)

    0754-88179804(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

    八、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官网网址 : http://www.stbjy.cn/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网址 : https://www.shantou.gov.cn/wjj/

 

附件:

一一   附件 1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2021 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一一   附件 2 :汕头市企事业单位 2021 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一一   附件 3 :广东省 2021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1 年 8 月 4 日


附件下载:

附件 2 :汕头市企事业单位 2021 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附件 3 :广东省 2021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 1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2021 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文章来源: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公开招聘资讯均来源于招录官方网站,由医直聘整理编辑,如遇报考疑问请咨询招考官方。若涉及版权或 错误信息,请反馈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