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首页 - 赤峰市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8-0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60号)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2021年度喀喇沁旗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计划
喀喇沁旗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4人。详见《2021年喀喇沁旗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本次招聘将划出40%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其他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空缺岗位都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1.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应届毕业生需为2021年8月底前毕业);
(5)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9日至2003年8月9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报考护理岗位人员须具有赤峰市户籍或入学前为赤峰市户籍,户籍取得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日(2021年8月4日)之前。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不受户籍限制。项目生服务期满时间截止2021年8月底。
3.第二次报名时,喀喇沁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岗位,在原有条件基础上,岗位1、岗位2、岗位3、岗位4适当放宽报名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学历放宽至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
(1)预防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专职从事5年以上传染病防控、流行病学调查专业工作经历;
(2)卫生检验专业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5年以上卫生检验专业经历(非临床检验);
(3)影像学专业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5年以上专职影像学工作经历。
以上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取得日期截至2021年8月9日之前。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当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本简章发布日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到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工作由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第一批次报名:“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第一批次报名结束后,如有空缺或无人报考可以更改岗
位属性,调整为普通岗位,组织第二批次报名。调整后的职位表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官网(www.klq.gov.cn)和健康喀喇沁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2021年8月11日。
第一批次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2021年8月10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第二批次报名时间:2021年8月12日-2021年8月13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3.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4.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2)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医保卡)、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服务期满的项目生,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放宽招聘条件人员需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受理报名时,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当场告知不予受理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需提交两份喀喇沁旗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核报名表,并在报名表照片处粘贴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同时提交同底照片2张)。
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还需填写本人档案存放地点。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如报考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要注明本人是否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
不按要求填写,将不予审核通过。
(3)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填报错误信息、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被核准后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发放《准考证》。
五、笔试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工作由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3.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4.笔试时间、地点将在相关网站上通知。
5.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医保卡)和笔试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6.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范围。
凡报考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或不足1:3比例的,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本着“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满分为100分。
2.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因故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民族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时间和地点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站和健康喀喇沁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由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同时认真审核被考核者人事档案,对档案出现弄虚造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结束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期限为3-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对放宽条件招聘的卫生专业人员,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调训、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5.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7.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8. 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1.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官网和健康喀喇沁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予关注。
5.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本次公开招聘要求所有考生报名及考试入场前须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绿码(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公众号)和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全程佩戴符合防疫标准的口罩,否则不得进入。发现异常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
本简章由喀喇沁旗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6-3756348。
附件1:2021年喀喇沁旗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1年喀喇沁旗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核报名表
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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