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深圳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8-03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本单位决定选聘21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人民医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者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规定的应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招考范围。
户籍要求均为“市内外”。
2.关于报考专业。
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3.关于报考年龄。
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近5年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网络报名
请把资格审查要求的材料扫描为PDF格式的文件,按资料名称重命名(如“张三 身份证”),所有文件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szsrmyyrsk@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的岗位,如“张三 应聘xx科医师”)。如应聘者收到面试通知,须于面试前提供文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验证。
2.现场报名
(1)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正常工作日8:00-12:00,14:00-17:00接受报名)。
(2)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1017号深圳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603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55-22942857。
(二)资格审查。
由我院根据《职位表》中的要求逐项审核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报名资料由我院留存。应聘者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3);
2.身份证或户籍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及高等教育学历全部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已毕业社会人员,须提供高中毕业后全部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5.高中毕业后所有学历、学位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电子注册表、学位网的学位认证材料或者省级以上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6.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收原件);
7.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8.原单位工作证明(收原件);
9.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0.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三、确定面试人选
我院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应聘者的简历、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在拟聘人数3倍范围内研究确定各职位的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另行电话通知,请报名者保持电话通畅。
四、面试和考核
(一)方式和内容。
进入面试的人员来我院现场面试。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通过面试的人员,由临床专科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专业技能的测试。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具体面试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电话通畅。
2.地点:罗湖区东门北路1017号深圳市人民医院。
五、确定体检人员及体检
根据面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我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深圳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我院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需在公示结束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交我院人力资源部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部门备案。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招考查询网址:
深圳市人民医院(网址:https://www.szhospital.com/?fid=home&mnuid=1)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4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深圳市人民医院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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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深圳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