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东乡县2021年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公告

发布单位: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8-02

根据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夏州2021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州卫〔2021〕122号)精神,面向全县招聘2名特岗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总体要求

通过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引导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逐步解决我县基层全科医生紧缺和无执业医师等问题,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三、招聘计划

根据临夏州卫健委、州人社局《关于印发<临夏州2021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州卫〔2021〕122号)文件,2021年省上下达东乡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名额为2人。

四、招聘条件

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解决一定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三)执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2、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省卫生健康委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经省卫生健康委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五、招聘对象

(一)东乡县户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新迁入东乡县户口必须是在2021年7月1日前,7月1日后迁入人员不准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7月19日-7月23日)在东乡县人民政府网站、媒体、各医疗卫生机构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步骤、招聘要求、招聘程序、联系方式等。

2、组织报名(8月2日-8月6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人员需持相关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以及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本人到东乡县卫健局医政股(东乡县锁南镇新南路11号、东乡县卫健局501室)报名。报名者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并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资格审查(8月9日-8月13日)县卫健局和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培训经历等信息,以及是否属于不得报考对象,并核实有关证书原件。对资格认定存有异议的人员提交州卫健委和州人社局研究、审定。审核报考人数小于招录计划人数时,直接招录;审核报考人数大于招录计划人数时,进入笔试环节。

4、领取准考证(8月16日)在东乡县卫健局医政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放弃。

5、组织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2人以上时,组织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从成绩由高到低确定2名人员,择优确定特岗全科医生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进行聘用。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组织体检 考试成绩前2名的人员,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由考试成绩第3名接替,依次类推。

7、聘用管理 对招聘录入的特岗全科医生全部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管理,并与之签订服务合同。

七、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应当按照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八、人员管理

1、签订合同 县卫生健康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考核管理 特岗全科医生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管理,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特岗全科医生的签订合同、考核、注册等。根据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实际需求,统筹特岗全科医生在县域内的流动配置,优化整合县域内全科医生队伍。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岗全科医生临床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3、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 服务期内户籍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按照东乡县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相关招聘单位。

九、激励与保障

1、落实保障措施 东乡县卫健局、乡镇卫生院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做好工资关系建立和接转、工资和绩放发放,以及执业注册或变更、社保和医保缴交、人事和党团关系接转、周转宿舍安排、日常管理等工作,切实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2、教育培训 县卫健局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等应当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每月对特岗全科医生集中培训,鼓岗特岗全科医生参加远程培训。

3、其他事项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当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或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十、解聘

有下列情形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1、招聘的全科医生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

2、招聘的全科医生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

3、招聘的全科医生因疾病等原因无法继续承担工作的;

4、不服从用人单位组织管理的。

咨询电话:0930-5932142(周一至周五)

0930-7121079(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联系人:马祥辉13993011229

 

 

            

东乡县卫生健康局      

东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3日


文章来源: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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