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滨州医学院就业信息网发布时间:2021-08-02
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为省药检院)为隶属于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指定的药品、食品、药包材、化妆品检验检测和质量仲裁工作,并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省药检院为具备实验室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资格的综合性检验研究机构。现依托省药检院建设有5个省部级科学研究平台:“国家药监局中成药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普基地”、“江西省药品与医疗器械质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江西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药品检验(一) | 专技岗 | 1 | 中药学类(1008)、药学类(1007)、中药学(1056)、药学(1055)、生物学类(0710);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药品检验(二) | 专技岗 | 1 | 中药学类(1008)、药学类(1007)、中药学(1056)、药学(1055)、生物学类(0710);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食品、化妆品检验 | 专技岗 | 2 | 化学工程与技术类(0817)、食品科学与工程类(0832)、食品工程(08523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备注:1、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15日下午17:30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江西人才服务网(https://www.jxrcfw.com/user/register)进行注册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考试报名”页面,选择“考试列表”,选择本单位名称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技术咨询电话: 0791-86128037、0791-86128065)。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如实上传以下报名材料: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原件、个人简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791-88158637 潘老师、钟老师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省药检院二楼218室人事科
省药检院网站:http://www.jxifdc.org.cn/。
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四、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根据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则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数。
1、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主要考核相关专业知识,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如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参加结构化面试)。
2、资格复审:笔试之后,将在面试前择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报名表》(报名系统内打印)、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如出现复审人选未达到1:3比例,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复审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主要考察考生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4、笔试、资格复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各环节成绩将在省药检院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业务实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公示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4、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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