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郧西县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1-07-31
因等级评审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院党总支及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组建门诊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妇幼卫生事业,爱岗敬业;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女性,年龄30岁以内(无生育需求的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内),护理专业,有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经历或熟悉医保、健康扶贫相关政策者优先。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籍证明、执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到郧西县妇幼保健院人教科现场报名,同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6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招聘方式
面试+试用。
1.面试时间:2021年8月7日9:00开始,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地点:郧西县妇幼保健院15楼2号会议室。
3.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合格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上岗试用,试用期6个月。 重点考察应聘者实际工作能力。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录用为合同制护士;考核不合格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四、体检
面试合格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上岗试用。
五、待遇
试用期按1800元/月发放生活补贴,缴纳社保。合同制护士期间工资待遇为人社部门核定的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合同制护士满一年,经综合考核合格,纳入单位聘用人员,根据《郧西县妇幼保健院通用条例》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缴纳社保。
六、联系电话:0719—6310503
郧西县妇幼保健院
2021年7月30日
文章来源:郧西县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