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滨州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7-29
滨州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50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精神疾病防治、养老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现设两个院区、一个养老中心、一个二级医疗机构、一个一级医疗机构。东院区设有56个临床科室,14个医技科室,1个中心实验室;西院区设计床位2000张,即将投入使用;养老中心荣获国家最高级别的5A级养老机构,设养老床位624张,病床位56张。滨州市人民医院滨南医院为二级医疗机构,编制床位130张;滨州市人民医院建翔医院为一级医疗机构,编制床位60张。
根据工作需要,滨州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四年制或五年制)及以上学历、学位。
3.医师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95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主治医师资格或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
4.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口(专业是否对口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执行)。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
滨州市人民医院计划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7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滨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集中审核的形式。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2021年8月4日 8:00-17:30。
报名地点:滨州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八楼会议室。
2.现场报名与审核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附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准备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上下两联,贴好近期免冠二寸正面彩照);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
(4)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对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由本人作出承诺且必须在体检前出具,否则视为弃权。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附件3);
(5)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40元/人。
4.资格审核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和相关事宜通过医院网站另行公告,不单独通知本人。
1.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采用专业测试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3.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名。根据招聘岗位,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资格或者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合格人员,经医院研究,按照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滨州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2.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用人单位对新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六、工资及有关待遇
1.工资标准:研究生学历按照国家规定工资标准及办法执行;本科学历按照医院合同制人员相关工资标准及办法执行。
2.绩效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基数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医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七路515号
邮编: 256610 联系电话:0543-3282803
联系人:丁老师 张老师
医院网站:www.bzrmyy.com.cn
附件:
附件1:2021年滨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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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滨州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