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郧西县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1-07-28
因等级评审及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临床医疗专业,男女不限,全日制大专学历,具备执业医师资格,35岁以内。
2.临床医疗专业,男女不限,全日制大专学历,具备助理执业医师资格,30岁以内。
3.临床医疗专业,男女不限,全日制大专学历,应届毕业生,25岁以内。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妇幼卫生事业,爱岗敬业;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程序与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 2021年8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郧西县妇幼保健院14楼人教科,报名咨询电话:0719-6310503。
3.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到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
时 间:2021年8月9日9:00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一)面试
1.时间:2021年8月10日15:30-18:00,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地点:郧西县妇幼保健院15楼2号会议室。
3.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二)试用
面试合格上岗经科室试用一月,取得科室认可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六、待遇
取得科室认可录用后,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试用期三个月,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综合考核合格纳入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根据《郧西县妇幼保健院通用条例》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缴纳社保。应届专科毕业生,无资格证的,录用为学习岗,学习期内发放学习补助(1800元/月),缴纳社保。
郧西县妇幼保健院
2021年7月28日
文章来源:郧西县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