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嘉兴市第一医院发布时间:2021-07-27
根据2021年7月8日发布的《嘉兴市第一医院(嘉兴学院附属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三批)》规定,按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见附件1,请再次确认本人应聘岗位及该岗位应聘条件。如果在2021年7月22日前通过邮寄(快递)报名并符合条件的人员未在名单内,请在2021年7月29日上午10:00之前与我们联系,我们将进行核查。
一、考试时间
1-9号岗位:2021年7月30日上午8:15开始考试。
11-12号岗位:2021年7月30日上午8:40开始考试。
二、考试方式
1-9号岗位:采用云面试(钉钉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下载阅读《1-9号岗位考生告知书》(附件2)。
11-12号岗位: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考生请于2021年7月30日上午7:30分前准时到5号楼3楼人事管理部报到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三、考试内容
根据医疗卫生行业的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1-9号岗位: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其中专业题答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
11-12号岗位: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考试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考试纪律及监督
在面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或违反面试规则和纪律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其他人员面试未结束之前,不得泄露面试内容。面试工作由医院纪委全程监督。
六、现场面试注意事项(11-12号岗位)
(一)考试携带材料
应届毕业生请携带身份证、近二周内核酸检测证明、就业协议书、推荐表、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等原件供资格复核。
历届生请带身份证、近二周内核酸检测证明、前后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原件供资格复核。
所有考生请下载填写《健康承诺书》(附件4),由工作人员当场核验并收取,如果有“是”的情况,主动向工作人员汇报。
所有考生请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带口罩。
(二)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申领嘉兴“健康码”或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或支付宝APP办理),通过微信小程序“通行行程卡”查询近14天到访地区,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
1、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参加面试:
(1)“健康码”及“通行行程卡”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可参加面试。
(2)“健康码”及“通行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3)“健康码”及“通行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4)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嘉兴市第一医院人事管理部(0573-82519998)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2、有以下情形的,将影响参加面试:
(1)按以上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无法提供的,不得参加面试。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
(3)入场时“健康码”及“通行行程卡”为绿码但测量体温37.3℃以上的,或考试中出现相关症状影响他人考试的,受控安排到特殊考场考试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3、其他要求
(1)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3)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七、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嘉兴市第一医院网站公布入围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根据疫情影响,体检对象为嘉兴市本地(含五县两区)考生的,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完成体检;考生为嘉兴市外的,须按时在当地有资质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完成体检,并签署承诺书,保证体检结果真实有效。
3.体检时间安排:须在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后的5天内到指定医院完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招聘单位。
4.11-12号岗位须按时在嘉兴市第一医院完成体检。
八、考察工作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政审材料;社会人员(在职人员)由我院委托考生所在人才交流机构或原工作单位政审,出具政审材料,并委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
九、其他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到我院正式报到前,我院将根据需要重新安排体检或对单项指标进行复检。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1-9号岗位面试要求详见《1-9号岗位考生告知书》(附件2),11-12号岗位面试要求详见《11-12号岗位考生告知书》(附件3)。
附件2:1-9号岗位考生告知书.pdf
附件4:健康承诺书.pdf
嘉兴市第一医院(嘉兴学院附属医院)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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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嘉兴市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