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桓台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7-27
根据《2021年桓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21年桓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察、体检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体检的人员
各招聘岗位按1:1.5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是否进入首批考察体检范围”一栏写“是”的人员)
二、 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三、体检工作的组织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8月3日(周二)早6:15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或笔试准考证)、体检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和480元体检费(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考生另付),到桓台县卫生健康局(桓台县商学街280号)一楼大厅集合。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4、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5、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6、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7、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1:2021年桓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察体检人员名单.xls
桓台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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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桓台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