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发布时间:2021-07-23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的通知》(鲁卫函〔2021〕234号)要求,现招收补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收补录对象及条件
招收社会化住院医师或外单位委培住院医师,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包括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为主。
(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1.已取得有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2.被培训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不满三年的人员;
3.处于培训期间的住院医师;
4.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除外);
5.高校统招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6.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收补录计划
我院经国家及省卫生健康委批准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共30个。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下达的学员招收计划及前期招收情况,制定补录计划如下:
培训专业 | 剩余计划 | 培训专业 | 剩余计划 |
全科 | 1 | 放射科 | 2 |
儿科 | 4 | 麻醉科 | 5 |
重症医学科 | 1 | 眼科 | 2 |
急诊科 | 1 | 耳鼻咽喉科 | 1 |
神经内科 | 2 | 放射肿瘤科 | 2 |
合计 | 21 |
备注:各专业基地最终招收结果依据报名人数和培训容量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收补录程序
(一)招收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通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官网(网址:https://www.sdygzx.cn)进行。
(二)考生根据要求于2021年7月26日至7月28日登陆“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官网”注册报名。
(三)现场审核
1.时间:2021年7月29日下午14:00-17:00
2.地点: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市南院区(青岛市江苏路16号)行政楼B栋3楼教育培训部多媒体教室。
3.提交材料:
(1)所有考生需提供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1),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高危省份(包括香港及台湾)和境外返回考生还需提供7天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社会化学员:网上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照片一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委培学员:网上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照片一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的介绍信(介绍信模板见附件2)。
(四)考试与录取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请注意,所有考试均需佩戴好口罩
2.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包括面试答辩和技能测试。
(2)考查内容: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专业技能等相关能力。
(3)时间及地点:7月30日8:00,青大附院市南院区阶梯教室。
1.笔试
(1)考查内容:医学综合知识,无指定教材。
(2)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时间及地点:7月30日14:00-15:30,青大附院市南院区阶梯教室
3.录取
(1)按照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报到体检
医院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范围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根据最终成绩和招收计划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官网及我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qduh.cn/)公示。
4.调剂
医院第一次招收未完成招收计划的专业,将于7月26日组织调剂与补录,考核要求与第一次批次招收安排要求一致。
五、相关待遇
(一)学员培训期间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与本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按照医院住院医师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医院根据培训期间考核情况,为每名学员发放培训补助,包括国家级、省级和医院补助,同等条件下紧缺专业(全科及儿科)学员补助适当增加。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责任书要求,所有学员确保享受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参照青岛市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制定)。
(二)社会化学员与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参照同类人员的基本工资发放生活补贴,并按规定交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培训期间计算工龄。培训期间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业绩发放绩效。
(三)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由委派单位、学员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学员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委托单位按规定进行管理、发放和缴纳。
(四)学员完成培训任务并经过结业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培训结束后,学员与医院的培训关系自然解除。
六、其他要求
(一)依据相关规定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诚信制度,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以单位委培学员身份报考的人员,培训专业应与从事的临床专业一致。
(三)考试期间及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及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官网,因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32-82912526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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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青岛大学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