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发布时间:2021-07-23
洋浦经济开发区是邓小平同志亲自批示,国务院1992年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一个外商投资成片开发、享受保税区政策的国家级开发区,先后被评为国家首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首批绿色园区和石化产业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近年来,洋浦工委管委会非常重视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建设,加大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投资,计划在两年内将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建成一所基础设施完善、诊疗环境温馨、学科水平领先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花园式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将以最大的诚意和最优厚的待遇,为有志在洋浦扎根奉献业界精英提供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
为适应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快速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启动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第四批人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全权负责。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4名(合同制),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办可根据报名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对计划招聘职数适当进行调整。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三)具有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5.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如下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公告
1.公告时间:2021年7月23日-2021年8月12日
2.公告网站:
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官网(www.ypjjkfqyy.com)、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http://yangpu.hainan.gov.cn/)、丁香人才网(https://www.jobmd.cn/company/2904969.htm)。
(二)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职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重复报名无效。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2021年8月12日,2021年8月12日下午17:00后将不再受理本次报名。
2.报名方式:
⑴网上报名:请登录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官网下载填写《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2021年第四批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材料,扫描作为附件,发送至招聘报名邮箱:yangpuyiyuan123@163.com,其他任何网站报名不受理,应聘邮件名称按“姓名+应聘职位职称+年龄+全日制学历+专业”格式书写,如:(张三+儿科主治+32岁+全日制大专+西医临床)。
⑵ 报名须扫描的材料(请按照下面顺序扫描)
①《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2021年第四批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中“报名人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②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⑤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1寸彩色电子照片;
⑥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规培证明(初级医师岗位须提供)、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放射科岗位须提供)];
⑦任职医院等级证明材料;
⑧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上传劳动合同及养老社保清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填写信息不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1.资格初审
招聘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人员对报名资料资格初审,从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中确定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1)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考核当天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及自愿放弃参加考核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官网对外通知。
(四)考试
1.考试方式:考核招聘。
2.考核程序:招聘办根据报名情况和医院业务需求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分批次进行考核工作。考核安排相关信息将提前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官网上发布。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内容:侧重考察其思想品德、综合素养、专业技术能力等内容。
(五)体检
1.体检工作: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由招聘办统一安排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体检费用列入专项招聘经费。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选择同级别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官网上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能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六)聘用
1.体检合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社会局和人事局备案,备案结束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官网上公示7日,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1.薪酬待遇:高于海南省同级医院平均薪酬水平。
2.人才待遇:按照《洋浦经济开发区鼓励人才引进十条措施》进行落实。
3.其他待遇:被聘用人员可按规定报销交通费;特别优秀者可享受院长基金一次性奖励。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由洋浦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指导和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服务热线
1.报名咨询电话:0898-28815629(咨询时间:仅限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2.纪检监督电话:0898-28815573。
(二)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拟参加考核人员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健康状况申报异常、未取得健康码或健康码不全是绿码、与新冠肺炎相关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阳性检测者)有接触史、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新冠病毒核酸或特异性抗体检测阳性的,需按疫情防控要求报告和请假,不能参加本次招聘。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不再另行公告。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官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均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五)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无关。
(六)签订聘用合同前,若为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解聘的书面证明,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上岗,逾期未提交证明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2021年第四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2021年第四批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2021年第四批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下载:
附件1-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2021年第四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文章来源: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