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7-21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健康系统队伍建设,优化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制度>等两个文件的通知》(綦委组〔2020〕15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公开选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选聘人数和职位(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18人,具体单位、职位(岗位)、条件等见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事业单位选聘对象为本区卫生健康系统内同类性质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药护技岗位除外)。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有街镇基层医院5年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任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未经区委组织部同意的抽调借用人员;
6.转聘到现单位工作未到3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转聘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2021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区卫生健康委5楼人事科,具体地址: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39号。
3.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交材料,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未经区委组织部同意抽调借用人员不得报考抽调借用单位的职位或岗位,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綦江区公开选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经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签名同意并加盖公章);
(2)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学历和相关证书原件,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印证材料各1份,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印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区卫生健康委同统一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24日下午3:0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考试内容:
(1)笔试主要内容为卫生基础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推理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应变和自我控制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名额为1:1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
(3)年度考核加分。
2018年、2019年、2020年以来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每一次加0.5分。
3.计分办法: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年度考核加分。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与选聘名额等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上述2项成绩都相同,则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工作与实绩考察。
(五)提出初步人选。根据有关报考条件,结合考察结果,用人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并报主管部门同意。
(六)办理转聘手续。经区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确定选聘人员后,对选聘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转聘手续,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附件:1.綦江区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岗位)一览表
2.綦江区公开选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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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