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公告

发布单位: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发布时间:2021-07-21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2021年大兴安岭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已经结束,拟进入考察政审阶段。现将考察政审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政审人员名单

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为地区二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合格人员。

地区二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报考岗位

岗位代码

体检编号

1

梁微

232722199008220422

中西医结合

01

12

2

于新宇

150430199306240757

中医医生

05

3

3

李源

232700198907310226

中医医生

05

4

4

金英枭

232700199410030426

中医医生

05

7

5

水晶

230523199005092828

护理

07

11

6

景晓桐

232700199306241020

护理

07

10

7

张明月

232700199610214027

护理

07

6

8

徐瑶

232700199610031028

检验

08

2

9

池洋洋  

230621198808120261

财务会计

09

8

10

刘子琴

230229199508162025

财务会计

09

9

11

徐鹤

230523198906270420

科员

10

1

12

赵宇

232700198703150523

科员

10

5

13

赵夕冉  

152127199505111525

信息工程师

11

13

 

二、考察程序

地区二院成立考察政审工作组,按照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的相关要求,对考生的档案材料、考察表、无犯罪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三、考察要求

(一)考察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1、地区二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考察表。准确提供档案存放地点。

2、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当地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材料。

3、政审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报考时未就业的考生(无单位),由所在社区提供,报考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由所在单位提供。

(二)材料报送地址:地区二院四号楼三楼人事科。

(三)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3日,逾期不报送者,视同放弃拟考察资格,后果自负。

四、疫情防控须知

请办理和报送考察政审材料的考生,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现场供工作人员查验,遵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和规定。

 咨询电话:0457-2191102

                  0457-2191008


大兴安岭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医院)

2021年7月20日



文章来源: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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