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发布时间:2021-07-20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2021年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已经结束,拟进入考察政审阶段。现将考察政审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政审人员名单
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为地区疾控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合格人员。
地区疾控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1 | 米婧晗 | 女 | 232700199207162124 | 健康教育宣传 | 03 |
2 | 高鹏 | 男 | 232700199508030416 | 应急保障 | 04 |
3 | 赵钰莹 | 女 | 232700199307060627 | 财务会计 | 05 |
二、考察程序
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考察政审工作组,按照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的相关要求,对考生的档案材料、考察表、无犯罪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三、考察要求
(一)考察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1、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考察表(见附件)。准确提供档案存放地点。
2、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当地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材料。
3、政审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报考时未就业的考生(无单位),由所在社区提供,报考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由所在单位提供。
(二)材料报送地址: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7室。
(三)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3日,逾期不报送者,视同放弃拟考察资格,后果自负。
四、疫情防控须知
请办理和报送考察政审材料的考生,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现场供工作人员查验,遵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和规定。
附件: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考察表
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单位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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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