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澄迈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7-20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近期,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2021年公开招聘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尽可能解决澄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紧缺的问题,经研究,决定调整澄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医生和检验医师职位的学位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澄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医生和检验医师职位的学位要求由“医学学士学位”改为“学士学位”(详见附件)。
二、除以上职位的学位要求做调整外,其余报考条件仍按照2021年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号)规定执行。
附件:澄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医生和检验医师职位学位要求调整表
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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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澄迈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