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7-19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2021年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报名、笔试、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8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宝坻区南城路66号(301800)
联系人:孙国成
电话:022-59210601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4.其他因各种原因未完成体检或考察环节的人员,待全部程序完成且结论合格后,再依规予以公示。
附件:2021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