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永顺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7-17
为进一步优化永顺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事领导小组同意,永顺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详见《2021年永顺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条件;
(六)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3年7月26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2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七)户籍要求。招聘范围面向本县的,报考人员常住户籍应为永顺县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是永顺县户籍,户籍认定时间以2021年7月16日前为准。
(八)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足月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7月。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及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学校证明材料报名,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历学位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程序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财务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信息发布、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1年7月26日上午8时—7月28日下午18时。
网上资格初审:2021年7月26日9时—7月28日19时。
2.报名网址
http://zpks.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670
3.报名方式
报名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址->注册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选择报考岗位->报名填表->上传相应资格证书->上传照片->提交审核->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查验报名信息->报名结束。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等有关部门认定。
(3)报考人员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35×45mm,20KB以下)。
(4)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文件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M)。
(5)报名提交审核后,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关注审核是否通过,审核结果不再另外通知。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提交审核前或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或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流程的视为放弃报考。
(6)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确认(手写),用于现场资格审查。
(7)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在网上报名平台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不实或有误,造成笔试后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7日(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永顺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卫生健康局与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审定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合成笔试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4.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每科100分。笔试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8月5日8:00—6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使用报名注册信息登陆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四)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的,以《专业知识》试卷最后一道题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资格审查权限。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和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交户口簿,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工作经历证明,编制内报考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审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审查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体检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递补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在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此次聘用对象为国家正式在编事业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聘用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须在单位服务满6年(含规培期),在此期间不得自行提出调动或参加其他行业的招考,否则,作违约处理。
报考永顺县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所(办)和永顺县乡镇卫生院岗位的,由县卫生健康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工作岗位。
五、纪律与监督
(一)整个招聘工作全程公开,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13762113911。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州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由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43—5238162(永顺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1.《2021年永顺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2021年永顺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顺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6日
附件下载:
1.《2021年永顺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文章来源:永顺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