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1-07-16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院业务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106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明细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和聘用关系的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及其他要求: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2.资格证要求: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等,2021年职称考试成绩通过者,可凭成绩合格通知单报名;报考时尚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但为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相关专业,详见附件3,4),可参与报考。
3.年龄要求:医生、医技及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38周岁,初级及以下职称年龄不超过30周岁;护理人员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30周岁,初级职称年龄不超过25周岁,行政后勤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正高48岁以下,副高45岁以下;特别优秀或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特殊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测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4.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明细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址:http://www.syfybjy.com.cn/)向社会公开发布。
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8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按照报名时间可登陆(https://pro.formtalk.net/w.do?t=2FA7FE76A9B24551D4A6524D65DA3490A96B76AF4FC078205697058C98477B32),根据公告上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855695521、18689505533)
3.报名者须上传的材料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②《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③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
④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
⑤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⑥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⑦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⑧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如: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规培证明或合格证书;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记载专业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不同、但两者确属同一专业的,需提供本人毕业院校或培训基地出具的专业认同证明)。
4.报名要求
①报名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每名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③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④请应聘人员经常关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网址:http://www.syfybjy.com.cn/)上所发布的信息,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公告而发生的相关程序性问题,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网上报名确认成功后,按短信通知时间到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现场确认报名材料(外省考生可电话沟通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否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组织考试
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考生笔试成绩综合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拟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1:3的比例确定,末位同分者匀可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排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入围人员自动放弃,或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出现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递补人选确定,其名次排列按以下方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体检由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拟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明细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登记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与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教育部《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确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本人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注明之专业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898-88023969 (王老师)
监督电话:0898-88024000-8055
附件:
1.《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明细表》
附件1: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明细表.doc
2.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3.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4. 《“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人事科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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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三亚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