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发布时间:2021-07-15
按照《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客观公正地按照体检标准和体检程序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450元/人(考生带现金)。
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笔试准考证号 |
1 | 健康教育宣传 | 03 | 米婧晗 | 女 | 232700199207162124 | 20210305 |
2 | 应急保障 | 04 | 高鹏 | 男 | 232700199508030416 | 20210407 |
3 | 财务会计 | 05 | 赵钰莹 | 女 | 232700199307060627 | 20210511 |
三、体检时间
2021年7月16日上午8时。
四、体检地点
大兴安岭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地区中医医院)体检科。
五、体检注意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其他要求
请于2021年7月14日,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到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7室领取体检表,逾期不到者,视同放弃拟体检资格,后果自负。如14天内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请携带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咨询电话:0457-2732061
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单位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文章来源: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