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竹溪县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1-07-14
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竹溪县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公告》,经院党支部、院务会研究,报县卫生健康局备案,我院决定招聘康复专业人员4名。现将招聘考试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参加应聘考试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交由人事科按照《竹溪县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公告》规定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时间
(一)理论考试。康复专业理论考试定于2021年7月20日上午8:30—10:30进行,内容以儿童康复、成人康复专业为主,地点为新院区门诊四楼会议室。
(二)实操及面试。2021年7月20日下午14:30—17:30,采用抽签方式抽取考题,地点为新院区门诊四楼会议室。
三、入围名单确定。按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取拟招录人员的2倍进入实操和面试环节;综合成绩按理论60%、实操面试40%的比例计算,排名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入围;符合《招聘公告》中高级人才条件的不参加理论和操作考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体检。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县内二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五、试用。经考核、体检合格后,试用期三个月,从上岗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试用期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试用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经查证属实的;
2、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3.工作中发生严重差错的;
4.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5.试用期病事假超过半个月的。
六、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符合《竹溪县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中规定条件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享受各种优惠政策。
七、工资待遇。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本院《招聘公告》执行。
八、招聘工作要求和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资格审查贯穿始终,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7月14日
文章来源:竹溪县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