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卫生类)考生资格复审的通告

发布单位: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1-07-14

根据《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卫生类)公告》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将对入围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电子化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2021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以及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台商投资区的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考生(报考仅笔试的岗位,入围考生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报考笔试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岗位,入围考生按招聘人数的1:3确定,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个别岗位对面试人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意事项:(1)市直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报市人社局最终审核确认;市直公立医院资格复审由各公立医院具体负责。(2)报考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以及泉州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考生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另行通知,考生应同时关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各地网站地址:

  鲤城区:http://www.qzlc.gov.cn/;

  丰泽区:http://www.qzfz.gov.cn/;

  洛江区:http://www.qzlj.gov.cn/;

  泉港区:http://www.qg.gov.cn/;

  石狮市:http://www.sshr.net/;

  晋江市:http://www.jinjiang.gov.cn/xxgk/rsxx/zkzp/;

  南安市: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

  惠安县:http://www.huian.gov.cn/;

  安溪县:http://ax.hxrc.com/;

  永春县:http://www.fjyc.gov.cn/;

  德化县:http://dhrc.dehua.net/;

  泉州台商投资区:http://www.qzts.gov.cn/。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7月中旬至8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途径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资格复审工作要求将有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的资格复审单位邮箱,由资格复审单位通知资格复审结果。各招聘单位资格复审的具体邮箱和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卫生类)资格复审邮箱及联系电话》(附件1)。

  资格复审材料发送截止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照片)一份:

  1.《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打印签名)扫描件(照片)。

  2.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扫描件(照片)。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照片),暂时未取得招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应上传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附件3)。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查询下载。

  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

  6.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的离校未就业的2019年、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应上传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附件4)。

  7.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即:服务期满时间在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应上传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附件4)。

  除上述材料外,已就业的报考人员,最迟须于体检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五、其他事项

  (一)入围考生务必按通告要求发送相关材料扫描件(照片)到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面试)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各资格复审单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放弃声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对核准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5年。

  (三)各相关资格复审单位及人社部门将对考生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体检(面试)资格,并按规定递补。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后,考生应配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做好考察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政

  审考察材料,并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档案转递等相关工作。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112393。

  附件:1.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卫生类)资格复审邮箱及联系电话

  2.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

  3.2021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4.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4日


附件下载:

1.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卫生类)资格复审邮箱及联系电话.xls

2.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3.2021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书面承诺书.doc

4.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docx

文章来源: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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